沈逸:越南和美国的关税协定会暗藏对中国的“毒丸”吗?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沈逸】
7月2日,越美双方发表《关于互惠、公平、平衡贸易协定框架的越美联合声明》,越南成为首个接受“对等关税+零关税准入”模式的国家。综合国际媒体报道,越南承诺对美国输越产品实行零关税,美国对越南生产的商品征收20%关税,对仅从越转运或包含“大量”第三国成分的输美商品征收40%关税。美国联合越南的这一手操作,明面上看着是两国间的贸易谈判,实则是美国意图针对中国成分、中国组件进行围堵的又一拙劣行径。
就越美谈判中有关条款,商务部发言人表示“正在开展评估”,“坚决反对任何一方以牺牲中方利益为手段达成交易,如果出现这样情况,中方将坚决予以反制,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越美关税协定目前还在商谈中,具体内容尚未商定,相关进展需高度关注。如最终主要条款确含“毒丸”,损及中方实质利益,中国必将出手反制,绝不放任损害蔓延。
越南和美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相互单独设定关税均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美国对越南设置的基础关税和转口关税大幅超过美国在世贸组织承诺的约束税率,涉嫌违反关税承诺。同时,越美贸易协议提高了美国对越南进口关税,不符合世贸组织关于自贸协定的相关规定,不能归于自贸协定并适用最惠国原则例外。越南在自贸协定框架外对美国货物实施零关税,应自动多边化,对所有世贸成员同等适用,否则,越南也将违反最惠国原则。
按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定,任何非关税措施不得对缔约方之间的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越南如提高现行原产地标准或肆意加严原产地核查,将涉嫌违反RCEP关于非关税措施的规定,对RCEP成员之间的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同时,越南也有义务严格核查RCEP项下对各成员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确保RCEP原产地规则得到切实有效执行,避免美国等非缔约方货物“搭便车”,损害RCEP成员利益。
越南是东盟首个同美国达成关税框架协议的国家。如果越美协议给正与美国谈判的国家作出不好的示范,会在东盟和南亚国家中造成连锁反应。美国也可能趁机复制“越南谈判”,借各国税率差在东盟和南亚国家内部制造摩擦和内耗,使各国失去战略自主性,被美国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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